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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暴利税4月1日起开征 税率为20%-40%

2006-4-4 0:0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昨天透露,针对原油开采企业的特别收益金已从4月1日起开始征收。当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时,国家将向原油开采企业征收20%~40%的“暴利税”。

  陈同海是在昨天举行的中石化业绩说明会上透露上述消息的。

  他表示,中国已于4月1日起,采取向上游石油企业收取特别收益金的方式,就上游过度利润征收额外费用。如果出售原油的价格每桶超过40美元,将会征收20%的特别收益金;如果每桶达到60美元,则征收的税率上限将为40%.在60美元以上也会采取“封顶”方式。

  开征“暴利税”,是我国3月26日开始实行的油价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曾表示,收取的“暴利税”将用于补贴弱势群体等。

  陈同海称,征收特别收益金可以补助因原油价格急升而受到影响的行业及社会团体,以保持社会稳定。在4月1日实施特别收益金制度后,成品油价格可能进一步提升,以此解决石油行业上下游及石油行业与社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此,上海社科院外国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李小钢昨天表示,考虑到国内原油开采领域的高度垄断现实,20%~40%的税率并不算特别高。同时,考虑到成品油调价后受影响的行业非常多,由特别收益金带来的行业补偿也不一定能全面覆盖。

  据他分析,中央这么快就将特别收益金制度付诸实施还有另一层考虑。“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都在境外上市,去年国际油价飙升,给企业带来的高昂利润并未全部返回国内,而是通过分红等形式大量留在国外。而征收特别收益金,可以将三巨头的暴利降下来,可避免‘肥水外流’。但这样一来,会加大上述境外上市公司的成本,也会影响到中国公司在海外的再融资,并可能导致股价波动。”李小钢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昆仑证券研究所所长吴刚则表示,随着接下来成品油价格的进一步调整,对于石油巨头来说,征收特别收益金的利空将逐渐被消化。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完全接轨,对石化股仍是利好大于利空。

  昨天,中石化以5.2元跳空高开,但其后走低,报收于5.16元,较上一交易日涨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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