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资源性产品特别是石油征收所谓的“暴利税”日前已经正式亮相。目前开始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共分5级,征收比率最低为20%,当原油价格超过每桶60美元时,按最高比率40%征收。
对此,税法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这明确了石油企业因价格上涨获得的利益将归属于政府。政府通过超额累进的税制来调节利润,有助于维持公平原则。
5级累进税制征收
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以及《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例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为便于参照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起征点为每桶40美元。
石油开采获利丰厚
胡怡建认为,征收所谓“暴利税”的前提是目前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消费者所能买到的石油价格无论来源国内外都已经接轨。目前我国对资源开采已经征收资源税,如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由于国际局势和需求的原因,国际石油价格已经居高不下,国内开采企业也由于价格的上涨获得超额利润。
去年,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共生产原油12.32亿桶,约合1.74亿吨。其中,中石油生产原油8.23亿桶,中石化约为2.79亿桶,中海油1.3亿桶。
得益于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2005年中石油全年净利润达到13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8.4%,刷新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中石化刚刚公布的业绩显示,去年净利润达到395.58亿元,增长22.6%.中海油去年净利润达到253.23亿元,增幅高达57%.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市场每桶60美元以上的石油价格使石油开采成本远远低于收益,由于石油价格飙升,使石油企业“大发横财”。
建议地方政府分享
胡怡建认为,这些利润的产生并不是因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的效益,所以自然也不应该归属于这些垄断企业,而应该是政府。政府通过超额累进的税制来调节利润,有助于维持公平原则。
但是这些税收收入全部归于中央政府似乎也不妥。胡怡建认为,按照所有权来说,资源属于国家,这毫无争议。不过资源的所属地同样也有分享的权利。过去一些地方资源在丰沛的时候,经济发展比较好,但是在资源枯竭以后出现了低迷。那么适时开征“暴利税”也应该考虑到这些地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税收的分享来保证发展。
此外,胡怡建还表示,目前石油企业的开采成本比较低,所以才造成了高利润,随着未来成本的不断提升,是否还会有如此高额的利润能够被征收现在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