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等五部委昨天联合下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榜上有名的千家企业将获得更优惠的财政、税收及贷款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据悉,千家企业是指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2004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准煤以上,共1008家。
《实施方案》指出,国家将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抓紧出台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节水产品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产品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对资源节约关键技术、重大设备和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实行适当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还对节能降耗的投融资渠道作出重点安排,重点支持一批节能降耗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优先支持提前达到节能目标的企业节能改造项目;研究建立稳定的支持企业节能改造的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研究建立多渠道融资方式,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机构低息贷款支持千家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