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4月3日在上海表示,财政、金融部门对取消1999年开征的利息税正行“具体研究”。其实,利息税“下课”,与今年1月个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翻倍至1600元的公平理念一致。不过,财政、税收系统内主张它“上课”的力量会否一如从前,再次绕开税负公平基点而挡住它“下课”?这种担心不是杞人忧天。去年就有国税系统官员澄清取消利息税传闻,说“组织收入”才是开征利息税的首要功能。可见,“下课”的阻力不小,更令人纳闷的是只问收入不管来源的理念——难道为保几百亿稳定收入,就可以蔑视富者多税、贫者寡税的税负公平基点?难道个人所得税实现整体改革成功(谁知哪年哪月?)之前,就不能将明显“劫贫”的它先行废除?
对利息税“下课”,既然确有鼓倒掌的,鼓掌助推就更显必要。建议财政、金融部门别关起门来“具体研究”,应像去年“个税起征点”决策前那样组织一个全国听证会,使主张不同、存在分歧的多边意见充分表达、公开博弈,把存、废理由说透听透,看什么才是广泛共识——毕竟,事关广大人民利益,这么做也合乎税收是国家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契约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