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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煤油税调整 旅行社组团暂未受影响

2006-4-7 17:18 民营经济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记者从广州各旅行社了解到,本月1日,成品油新增为消费税征收税目,航空煤油、燃料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后,旅行社并未接到航空公司有关调价方面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目前机票价格主要还是由市场决定,此次消费税调整的幅度不大,航空公司完全有能力内部消化,因而对旅行社组团的影响不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通知,从4月1日开始,成品油成为新增的消费税

  税目,其中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调为0.10元/升。因此,消费税税率的上涨后,作为出游费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机票价格是否会随之上扬,成为旅游界关注的问题。

  对此,南湖国旅。西部假期国内游部经理梁志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的调整,将会出现两种可能:一是由经销商承担,这样对航空市场价格的影响将不会很大;二是由航空公司自己承担,由此运营成本则相应会提高。梁志毅认为,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的调整对旅行社组团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广东中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的调整目前在还没有在航空公司对其的报价中体现出来,该社的出游团费也没有因此变化。易网通公关总监梁树雄则直言:“在航空公司成本并不透明的情况下,机票价格主要还是看市场的。”

  又讯记者周娜报道: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航空燃油附加费上涨50%.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业内人士猜想,此次燃油附加费上调除与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有关以外,与此次国内消费税调整不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