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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

2006-4-19 9:6 杭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从杭州海关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等产品征收消费税;调整汽、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消费税税额的30%征收;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免征子午线轮胎消费税。

  其中消费者较为关注的中、大排量的汽油型小轿车、越野车的进口消费税率也均有较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