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机构实施了一项名为“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结果显示:83.4%的人作为纳税人感觉“亏”,且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纳税人无视自己的权利,笔者以为,就目前而言,社会制度环境是主要因素。
从宏观角度来讲,纳税人拥有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两方面。但在现实中,这些权利被打折了。例如,湖南农村的纳税权利觉醒代表蒋石林,以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可是他在行使监督权时却受到百般阻挠。
公有住房、公费医疗、义务教育等,曾是公民的经济社会权利的具体体现。如今,作为企业,要负担诸多税种的税负,作为个人,还要从工资收入中缴纳个税,即便有了存款也要贡献利息税。而社会福利却在逐步减少——福利住房没了,医疗“市场化”了;教育“产业化”了……
要唤醒纳税人权利意识,政府首先要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让纳税人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让纳税人了解税收干什么去了,将纳税人的钱纳入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的管理。唯此,纳税人才会真正看懂纳税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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