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小企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免税期限三年

2006-4-11 16:25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通知,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税收政策优惠。通知指出,营业税的免税期限为三年,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