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税收宣传,对群众学习税法、了解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给税收的征收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但我们发现,在税收宣传中,多数强调的是依法治税的强制性,却忽视了对群众的税收文化培育。
提到依法纳税,许多人都认为与自己无关,那是经营者的事,大部分人没有把自己看成“纳税人”。南京某中外合资超市为了与国际接轨,在商品零售发票上注明应税金额,专门列出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所含的税款和相应税率。不想却引来了不小的麻烦,发票推出不久,就有消费者找上门来质询或要求退货。
由于历史原因,不少人纳税往往伴有不情愿和不理解的心理,缺乏主动自觉纳税意识。
加强对群众的税收文化的培育,首先要通过健全税法体系,加强执法刚性,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对群众的税收文化培育的外部环境建设。同时还必须继续广泛、深入、持久对群众进行税收教育宣传,在全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税收意识、观念,这是培育群众的税收文化最主要途径。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人人都是纳税人,纳税是在为社会做贡献。还要大力宣传公民纳税与其从政府使用税款得到的好处(如教育、医疗和交通等)之间的关系。宣传诚信纳税可为纳税人带来信誉资本,逐步增强群众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
加强对群众的税收文化培育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渐进过程。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对群众的税收文化培育,才能使全社会逐步正确认识税收,增强对税法的敬意,从而实现全社会都能依法、诚信、自觉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