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媒体和百姓最为关注的一项政策就是新消费税政策。这项自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税政矛头直指富裕消费阶层。这也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消费税进行的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无独有偶。继消费税调整政策推出、成品油价格上调之后,对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的规定近日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呼唤已久的石油“暴利税”终于浮出水面。
去年底到今年初,关系百姓的诸多税收政策也相继酝酿出台,比如取消农业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门槛等等,这些税收新政与众不同的特点是:都是针对产业结构调整或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说,税收杠杆在这里显现的是平衡撬动力。
税收与货币政策,应该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整的两大杠杆。在税收政策上实行差别税率,通过影响商品和劳务价值,进而影响生产价值,可以起到调整产业结构和平衡财富差距的作用。
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公平竞争条件下的分散决策能够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因为有垄断、外部性和公共服务等商品,完全靠分散决策会有市场失效。这时候必须有政府干预介入才能实现均衡,税收是其中重要杠杆。
当然,经济的最优状态是没有干预的竞争下的分散决策,但因为有市场失效,所以要有外界干预。干预的目的是尽可能回复到分散决策的自由状态。因此完全没有理由人为制造不必要的干预,这就是税收政策的中性原则。
中国经济目前还没有完全地市场化,一些非市场型的因素还左右着经济的前行,市场机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失效的状态,所以说,采取政府的市场化手段进行干预(比如税收政策),而非过去的直接行政手段,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宏观调控的必然选择。
目前中国经济正在高速增长的列车上前行,经济结构和财富分配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如果任其下去,经济发展就会因失衡而出现崩塌。所以说,必要时政府就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平衡。过去我们多用财政政策,现在更多地要用税率、汇率和利率等经济杠杆来调节。
应该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税率和税目的调整,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和消费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将成为国家解决社会问题、调控经济运行一个强有力的指挥棒。
我们看看新的消费税政策就会发现,调整主要体现对高能耗或资源型行业提高税收和鼓励高能耗行业中低耗能产品的发展,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而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这一调整,也将会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从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同时,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诸如房地产、汽车、能源等行业的暴利,并适度引导公众进行合理适度的消费,对于遏制盲目攀比、跟风,追求超出个人承受能力的超前消费、高档消费,将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比如一系列高档消费品的税负设置,可以增加这类消费的成本,让市场来驱逐一部分力所不能及的消费者。对一些成品油、木材消费品加征消费税,也能够起到增加消费者开支,减少生产行业利润,进而起到节约资源的作用。而降低或取消一些已经成为大众消费时尚,且完全合乎人们健康消费理念的消费税率。
当然,税收杠杆的平衡作用也要使用得当,不能顾此失彼。也就是说,因为非市场化因素导致的市场失效和失衡,用税收干预是可行的。但如果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运用政府干预程度较高的税收杠杆就会出现风险,结果很可能是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和市场的混乱。既然要征税,均衡的破坏就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做到尽量中性才有可能不出现新的失衡。从计划经济转过来的中国新经济,在调控经济时又往往迷信计划的功效,认为税收杠杆的平衡撬动力是万能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造成市场的新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