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增加的成品油消费税,对下游的化工行业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以乙烯为龙头的石化企业会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WTO办公室副主任王子敏。
王子敏表示,这次征税的石脑油、燃料油等多数属于工业原料。因此,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等炼化一体化的大公司来说,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而对于要从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公司购买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的众多化工企业,以及新建的要进口石脑油原料的三大乙烯企业,也有很大影响。
据了解,目前国内石脑油价格为每吨5000元左右,按1吨为1385升计,每升0.2元的税额,其每吨成本将增加277元。溶剂油价格为每吨4450元~5500元,按1吨为1282升计,每升0.2元的税额,每吨成本将增加256元。燃料油价格为每吨3200元~3500元,按1吨为1015升计,每升0.1元的税额,每吨成本将增加101.5元。按照乙烯和石脑油用量1∶3.2~3.3比例计算,100万吨乙烯规模的将因此带来全年成本增加约9亿元。由于中石化、中石油所产乙烯主要以石脑油为原料,中石化因此每年将增加36亿元消费税支出,中石油因此每年将增加15.5亿元消费税支出。于2005年7月投产的南京扬子—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乙烯项目、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乙烯项目和2005年第四季度投产的广东惠州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80万吨乙烯项目,每年有总计230万吨/年的乙烯装置投产,每年需要约720万吨的石脑油原料,其中将进口约240万吨石脑油,其余的要从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内公司购买。这使三家乙烯企业每年要增加近20亿元的消费税支出。这样,国内乙烯企业每年总共要增加消费税支出逾70亿元。国家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因此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这样国内乙烯企业每年要增加消费税支出逾21亿元。
王子敏认为,我国实行节约使用石油资源的政策,将是长期的、越来越严的战略。用油企业要有危机意识,下大力气节约石油资源或尽早寻找替代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以适应对石油资源消费实行高税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