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调查局对来自中国的糖精产品倾销作出初裁,对2004年1月到12月出口印度的五大中国糖精企业征收最高202.22%、最低86.13%的反倾销税,并向印度财政部建议,在终裁之前先按初裁结果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我国5家定点糖精生产企业为苏州精细化工、天津北方食品、天津长捷化工、开封兴化化工和上海福兴化工,5家企业2005年糖精总产量达2.285万吨,其中外销1.93万吨,占世界80%的供应量。只要这5家企业联合起来,在国际市场的价格方面应有相当的话语权,但国内企业低价竞争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上海福兴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更大利润,不遵守国家有关糖精限产限销的政策,导致近几年来糖精超国家计划生产,市场呈现供大于求局面。这位负责人呼吁糖精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据悉,出口量排名第一和第三的苏州精化与天津北方由于没有参加印度反倾销调查应诉工作,面临202.22%反倾销税,征税2770.48美元/吨,这将导致调查期内这两家企业在印度一分钱也挣不到。即使是征税最低的上海福兴化工,也将损失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