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87.7%纳税人对权益所知甚少。并有人留言说,“纳税的是孙子,收税的才是爷,还敢奢谈什么权利?”认为在中国做纳税人“非常痛苦”。调查结果中,有83%的受访者非但没有纳税人的自豪感,反而感觉“亏”了——只能履行义务,感觉没“实权”。
纳税人不仅有纳税义务,而且拥有纳税权利。有权利的感觉应该是不错的,但人们为何没有纳税人的自豪感,反而感觉“亏”了?问题主要在于,目前很多政府部门,都还没有将纳税人摆到应有的位置上,常常忽略了纳税人的权利,由此导致我们的税收支出与分配仍然缺少透明度,更导致了纳税人缺少自觉纳税的意识。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公共财政支出,也就是税款,除了支付政府运行的必要开支外,还支付了一定的特权开支、腐败开支、奢侈浪费、决策性浪费、失职渎职造成的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而在为纳税人提供的教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必要的公共产品上开支不足,使纳税人对纳税的益处无法产生深刻的认识。其实,当前纳税人缺乏权利意识与很多官员缺乏公仆意识也有着很大的必然联系。由于忽视了纳税人的权利,一些官员也就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纳税人赋予的,于是,对上负责而不是对纳税人负责,就成了某些官员典型的行为取向,许多严重的社会弊病也由此而生。
而不尊重纳税人权利,还有一种表现是公民的纳税人身份被遮蔽现象的存在。在这次调查中,对于“农民是不是纳税人”这个问题,能迅速给出准确答案的人其实并不多。而前些日子还有一位县财政局局长竟然以农民不是纳税人为由,来反驳农民诉讼请求的荒唐事件发生。其实,所有国民都是纳税人,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人都在购买消费品时参与了纳税,无论农村人口还是城市人口,无论有稳定职业者还是无稳定职业者。但这一遮蔽,使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就是纳税人,因此也就无法维护自己身为纳税人的权利,这带来的后果远远超出税收范畴和经济范畴,而会在政治、文化、人们的心态以及素质等方面都产生广泛而深刻的不良影响。
只有当每个纳税人都得到到应有的尊重,只有当普通的公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有权知道纳税人的钱花到哪里去了”;可以理直气壮地以纳税人身份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合理要求;可以理直气壮地面对各种要求、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骚扰说,“我是纳税人,你没有权力打扰我”时,也就是说,当政府部门的行为和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挂起钩来,只有到这时,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才会真正得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