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房地产税收需要实施一体化管理

2006-4-14 13:10 税务研究·杨遂周 【 】【打印】【我要纠错

  2005年,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和落实国际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新思路,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管理实施半年多来,严格了税收执法,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税收整体征管效率和水平,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实践证明,一体化管理是实现房地产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通过税收杠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实施一体化管理是适应房地产税收增长形式和征管现状的必然之举。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历来都是税收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一方面,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增长,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主要增长点。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地方税收收入对房地产页业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依存性,房地产税收占地方税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上海市长宁区2004年房地产税收收入高达25.33亿元,占该区地方税收总收入的67%.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税收涉及税种多、征管难度大,有法不依、变通税法、征管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为了提高征管水平,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十分必要。

  当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诸环节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3个税种。实施一体化管理,就是要求各征收机关,依托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各税种的申报管理,充分掌握各税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通过征收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准确、快捷地传递信息,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各税种间的信息共享,充分掌握税源,创新纳税评估;同时简化办税手续,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实施一体化管理总的原则是,以契税管理先纳税、后办理产权证书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对比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一体化管理的初步目标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实现相关税种的“一窗式”征收。

  实施一体化管理已取得初步成效。自2005年7月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扭转了二手房交易市场长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局面。以前,多数地区对二手房交易只征收契税,实施一体化管理后,不但对营业税及附加基本上做到了应征尽征,同时还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二是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增加了地方税收收入。杭州市2005年在契税征收窗口代征的营业税及附加就超过1.8亿元。三是明显提高了征管效率,有效控管了税源。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把住契税申报环节,实施以票控税,有效控管了二手房交易的税源。四是简化了办税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以自然人为主,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为纳税人提供了较为全面、快捷的纳税服务。

  一体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实现预定目标任重道远。一体化管理实施半年过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房地产税收管理呈现出勃勃生机。但因其涉及税种多、部门多,矛盾成因复杂,一体化管理必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体化的实施已经暴露出以前管理中的许多问题,比如少数税收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 部门间的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化基础和手段还相对落后等等。这就要求各征收机关在主观上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组织上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行动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培训,搞好部门协调。而当前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做好交易环节相关税收的“一窗式”征收,并以此为切入点,广泛收集,有效利用涉税信息,逐步建立信息传递与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

相关热词: 房地产 税收 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