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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税”分流石油利润

2006-4-5 16:18 北京现代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三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有分析认为,征收特别受益金意味着“暴利税”浮出水面。不过,也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特别收益金是对高价而产生的巨额利润的一种收费,和燃油附加费一样是一种行政收费,由财政部来主持收取,而不是一种“税”——如果用税的形式征收,需要有法律依据,在程序上也很复杂,而用费的形式则相对灵活,可以随国际油价调整,油价一旦走低,也可能取消征收。

  石油巨头将被征收300亿特别收益金

  根据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相关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为便于参照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起征点为40美元/桶,直至60美元/桶以上,征收比率从20%至40%.有分析师测算,按2006年三大石油公司原油产量增长1%-2%计算,估计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2006年原油实现价格将分别为每桶50美元、53美元和52.5美元,估算的征收特别收益金分别为每桶2.25美元、3.15美元和3美元,特别收益金增加的总金额将分别达50.5亿元、202.5亿元和30.8亿元,总计约征收特别收益金283.8亿元。

  对石油公司收益影响难以量化

  昨日,三家上市公司中国石化、石油大明和中原油气公告称,因国际原油价格、人民币汇率、公司每月原油产量处于不确定状态,该办法的实施对公司的收益水平的影响难以量化。但在国际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后,将增加公司的支出,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消息发布之后,中石化国内的股票当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以5.12元低开后,其间每股最低跌至5.03元,但最终收于5.10元,跌幅为1.16%,实际跌幅并不大。中石化的港股走势则刚好相反,昨天每股上涨了0.05元,涨幅达1.087%。石油大明和中原油气也均出现了小幅上涨。此外,中海油和中石油两大石化巨头港股的走势,昨天也未出现强烈的波动,中石油港股与前一日收盘价持平,中海油则出现了小幅下跌,跌幅为0.82%。

  尽管股价变化不明显,但毫无疑问的是,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对石化行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对目前国内三巨头的影响并不大。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中石化目前也在自行计算征收特别收益金后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数字不方便披露,具体数据将在半年报和年报中有所体现。尽管该工作人员对于具体影响三缄其口,但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4月3日在香港承认,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中石化的影响是正面的。

  中石化计算4月份上缴特别收益金及成品油获准加价两个因素后,有纯收益,故认为新政策对该公司有利。陈同海说,单以3月26日成品油价调高250至300元每吨,减去在4月份开始要缴的特别收益金,纯收益依然为正值。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成品油价格要向市场并轨,而特别收益金扣除后的幅度将小于成品油价格的涨幅。这种此消彼涨的情况,使得中石化并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与中石化相比,业内人士认为征收特别收益金对于中石油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大。这是因为中石油原油产量最大,并且油品单价较高导致的。不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陈勇武在接受采访时称,成本增加不一定都会反映到业绩上,公司可以通过创新,减少劳务支出等措施,减少对股东的影响。

  专家观点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这是理顺国内外成品油价差的一步棋

  “这是国家理顺国内外成品油价差的大局中的一步棋,”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这样评价国家征收特别收益金一事。

  “从调整对大排量消费税、到上调成品油价格,到现在征收特别收益金,都是为了解决成品油价格不接轨的问题,”韩晓平认为。“国内成品油价和国际接轨后,有利于国外油企进入中国市场,向中国供应成品油,这样反而可能让国内成品油价格下降,”韩晓平说,但目前,中国油源还有一半是从国内的油田产出,其价格相对国际进口原油便宜,“油价抬高后,收取的特别收益金可能会补贴给国内一些产油省。”韩晓平估计。对于财政收取的特别收益金,能否成为油价上调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资金来源。韩晓平表示,关键问题在于财政部收了这笔钱后能否专款专用。

  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征收特别收益金和油价改革无必然联系

  有分析认为,征收特别受益金意味着“暴利税”浮出水面,油品定价体系雏形初现,对此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了不同的意见。董秀平认为,“特别收益金主要是针对上游开采企业征收,成品油价格改革则是针对下游炼油企业,所以也不能说有必然的联系。”同时董秀成告诉记者,特别收益金和燃油附加费一样是一种行政收费,由财政部来主持收取,如果用税的形式征收的,需要有法律依据,在程序上也很复杂,而用费的形式则相对灵活,可以随国际油价调整,而油价一旦走低,甚至可能取消征收。征收特别收益金对两大石油公司的利润影响并不大,这笔钱数目不会太多。

  同时董秀平表示,“提高资源税后,今年再收取特别收益金,对石油企业来说应该是公平的。”

相关热词: 暴利税 石油 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