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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再临十字路口

2006-4-5 0:0 FT中文网·陈旭敏 【 】【打印】【我要纠错

  近年来一直为中国人诟病的利息税又一次来到了十字路口。

  也许象上两次一样,这次利息税将遇到的又是“红灯”。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昨天在上海透露,目前中国财政、金融部门正在对取消利息税进行“具体研究”。

  无独有偶。同一天,中国的智囊机构——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也发布了一篇题为《消费需求将稳中加快》的报告,文中也建议取消或改革利息税征收方式。

  这一切说明,取消或改革实施近七年的利息税,已经从中国老百姓的怨声和人大代表的呼吁中,走进了中国决策层的视野或议事日程,估计取消或改革利息税势在必行,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是,取消还是改革?何时正式实式?目前尚不得而知,而且从中国的立法程序来看,估计短期内难以有时间表。

  具有讽剌意味的是,此次要求取消利息税和上次开征利息税的背景却完全相同:都是为了扩大内需。中国政府1999年开征利息税,就是为了防止深陷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的通货紧缩,从而配合连续七次降息和一系列的积极财政政策,设计了这个税种,以刺激居民消费和个人投资

  而本次要求取消利息税的呼声,也是旨在扩大内需。近年来,中国经济虽然高速增长,但是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消费明显滞后于投资和出口,因此,启动消费,不但在中国“十一五”规划中浓墨重彩,而且在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是重中之中。而取消利息税,扩大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则是众矢之的。

  不过,从实施效果看,开征利息税,挤出居民储蓄以进行消费和投资,现在看来确实是纸上谈兵。相反,近年来,中国的居民储蓄连年高攀,而且增幅远高于GDP和消费的增幅。据中国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二月底,中国的居民储蓄余额已经突破15万亿,同比增长18.3%.

  最为严重的是,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变化,利息税也失去了税收的威信。在2004年和2005年,中国实际利率为负或为零,但利息税却照征无误,存款人实际上是被双重征税。以2005年为例,全年物价涨幅为1.8%,和扣除利息税后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持平,而在2004年全年利率更是为负。

  而这种负利率情况今年仍将延续,根据中国政府今年3%的物价调控目标,如果利息税今年不能取消,中国居民仍将为自已的储蓄支付1.2%的负利率。

  事实上,目前中国也初步具有取消或改革利息税的财政实力。截止2005年底,中国财政收入已经高达31627.98亿元,比2004年增加5231.51亿元,增长19.8%,而平均每年260元人民币的利息税收入占比明显无足轻重。

  从近期宏观调控的手段来看,中国的财政政策日趋灵活,税收已经成为中国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从前年开始,中国就先后在出口退税、农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消费税等各种税种上大动手脚,这与以前大相径庭,这也预示着利息税的取消或改革,可以因时而动。

  历史也证明,利息税在中国并非一直落地生根,自1950年以来已是多次夭折。1950年,中国曾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但因当时人均收入较低,在1959年停征了利息税。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和1993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税列为征收项目,但当时为鼓励居民储蓄,利息税再次被免征。

  当然,取消或改革利息税,也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仅从其负面影响者的角度考虑,而应该立足目前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于长远,以形成一个能服从于目前经济目标、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否则,就会重蹈目前开征利息税后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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