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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消费税调整 今年税收增加9484万元

2006-5-2 11:22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南昌市国税局近期对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对全市税收收入影响进行的调查表明,预计南昌市年度增收消费税14266.5万元,由于今年征期已过4个月,预计全年可增收消费税9484.33万元。

  截至今年3月31日,南昌共有进行消费税税种登记并处于开业状态的纳税人129户,涉及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9个税目。2005年南昌共征收消费税15.7亿,占全年各项税收收入的22.78%,其中烟、小汽车、酒、鞭炮焰火4种品目消费税占全部消费税的99.61%.经调查,南昌暂未发现生产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产品的企业,消费税政策调整对南昌税收影响主要集中在小汽车、酒、护肤护发品、摩托车、汽车轮胎、润滑油等六个行业。

  调查表明,南昌市汽车生产企业主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南昌江铃陆风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消防车辆制造厂等4户。税目税率调整后,按2005年销售量计算,且销售价格保持不变,预计平均每月可增收消费税1190.35万元,年度增收消费税14284.28万元。另外,南昌有润滑油生产企业2户,对润滑油生产企业开征消费税,预计年度增收消费税6.7万元。但是,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预计年度减收消费税28.21万元,调整摩托车税率预计年度减收消费税12.48万元,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税率调整预计年度减收消费税21.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