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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

2006-5-26 15:58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首次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近日在北京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会上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税务系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

  谢旭人在讲话中指出,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税务部门来讲,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要通过积极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等作用,更好地促进“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筹集财政收入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也是税收其他职能发挥作用的基础,税收要更好地发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就必须有强大的收入保障。这就要求税务部门依法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谢旭人强调,贯彻科学发展观,对于税收征管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应用各种科技手段、理念和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在科学化的指导下,把各项制度、办法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中,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是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科学化、精细化要紧密联系。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狠抓当前;既要抬头看路,又要埋头拉车。精细化管理不是为繁而繁,而是要在科学化的指导下,一切以征管质量提高为目的,在有利于管理、管得住的前提下,能简化的环节要尽量简化,要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这些年,经过不断探索,税务系统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其中增加的“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依法治税、依法征管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搞清税源。从广义上讲,征和查也是管理。关键要有强有力的税源管理、强有力的税务稽查。有了这两条,税款征收就很容易了。强化税源管理不是权宜之计,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必须常抓不懈。

  与此同时,谢旭人强调指出,强化税源管理要十分注意科学方法。他提出了五项要求:

  首先,要重视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这也是税收经济观在税收管理上的具体体现。要努力创建一种良性互动机制,即通过税收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问题的原因,通过约谈、核查、稽查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再通过落实的结果反馈,研究税收政策调整,分析评估指标修订以及完善管理措施等。在具体分析方法上,既要关注收入总量增减的变化,更要重点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既要有税收宏观分析,也要有税源的微观分析,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其次,要抓好户籍管理。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加强户籍管理就是要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要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辖区管户的巡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户籍管理不仅要加强对正式纳税人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也要加强对准纳税人,包括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的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得纳入管理。所有这些纳税户都要按户建档;要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管理;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登记也要借助税务登记换证建立起来。

  第三,要扎实推进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基层税务人员的基本功。同时也要看到,纳税评估工作的程度有深有浅。税收管理员下户了解情况,琢磨琢磨他的管户也算是评估;税源管理部门还可以集中几个专家级的人才集中评估;有的老税干有经验,如在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当中,一看就能知道纳税够不够,这都是在做评估工作。总之,对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要在属地管理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税控器具的应用和发票管理。推广应用税控器具是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经营原始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落实选型招标,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积极推进有奖发票制度。

  第五,要重视税种分析与总体分析的有机结合。分税种管理的要求这两年陆续明确了,包括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的“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抓手就是“一四六小”;企业所得税的“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四一三”原则以及车辆税收的“一条龙”管理和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等等。这些税种缴纳的好坏,具体的方法有所不同。除了总体的分析判断之外,要对不同的税种加以分析,所以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总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还有分税种的评估指标和方法,这二者不可偏废。但面向同一个纳税人开展评估必须是一个口子。

  “要切实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素质,提高其水平,强化他们的工作手段”,谢旭人强调,这项工作是税收工作、税源管理工作基础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要把这项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信息化是提高税收管理员征管水平的重要途径,可以为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是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发挥人的作用,要“人机结合”,要处理好应用计算机技术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二者不能偏废。

  最后,谢旭人希望征管部门的同志要履行好综合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的配合与协调。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参加会议并作了题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的讲话。她说,近两年,税源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今后一个时期,税源管理工作应努力在狠抓分析评估,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落实管理员制,加快平台建设;完善分析手段,深化纳税评估;加强协调配合,统筹部署工作;充分利用数据,科学指导基层等几个方面重点突破。宋兰指出,解决税源管理的问题,最根本是依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税源管理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税源管理的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针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既要坚持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扎实工作,更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学会运用多种资源与手段,全面提高加强税源管理的能力。

  会上,宋兰还对今年税收征管的综合性工作作了部署。她指出,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当前,各地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抓好换证工作,摸清税源家底;贯彻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创新发票管理机制,加快税控装置推广;切实开展纳税评估,充分利用评估成果;运用法律武器,尽力清欠防欠;用好减免税政策,加强减免税管理;抓好系统运行维护,切实推进征管应用;建立新型考评体系,提高征管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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