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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后上班第一天 国地税纳税征期顺延七天

2006-5-9 9:10 北京娱乐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获悉,本月国税和地税征期都已经顺延。

  五一长假过后,很多纳税人开始关心5月份的纳税征期的问题,以便于合理安排申报纳税的时间。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5月份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各税种的征期都顺延7天。

  据介绍,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第二天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天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向后顺延。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申报期延长至5月17日止;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延期至5月15日止;

  按月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延期至5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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