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个税 不能老盯着“工薪阶层”的口袋

2006-5-20 11:15 南方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工薪收入者一概视为低收入阶层的看法,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对工薪阶层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实现了对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调节。

  工薪阶层中确实存在部分高收入者,这是事实;但不可否认的是,绝大部分工薪阶层仍然属于中低收入者。难道,为了实现对工薪阶层中少数“高收入者”的调节,就要所有的工薪阶层一块儿陪葬吗?这个理儿明显说不过去。

  按照去年全国税务专家拟定的标准,年收入6万元以上,应列入高收入群体。以1600元为个税起征点,大约年收入2万元以上的个人都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工薪阶层中,2-6万元之间的收入群体无疑也是占了绝大部分。据统计,在北京,工薪阶层收入6万元以上的只占工薪阶层纳税人数的9.52%。对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征收个税,能够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吗?我想,不但不能,反而加重了这部分群体的负担。

  目前,中国许多高收入群体的薪资非常不透明,“灰色”的成分比较大。而绝大部分工薪阶层的薪资却不是如此,他们应缴的税金一般都是通过单位代扣代缴,偷漏税问题并不突出。国家对工薪阶层征个税,不但成本低,而且也比较容易。或许正因为如此,几十年来,个税竟然赖上了“工薪阶层”,“工薪阶层”成了许多收入状况不明的“高收入者”的替死鬼。我想,国家要做的更应该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而不是老盯着工薪阶层的口袋。

相关热词: 个税 工薪 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