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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VIP税务所让人不解

2006-5-11 10:2 新京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服务行业,最能体现接受服务者的地位和价值的称呼,莫过于“VIP”一词。如机场有VIP通道,银行有VIP受理专柜甚至是专人服务,证券交易场所有VIP交易室等等。贵宾客户的待遇有别于普通客户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这些大客户带来的是大消费,企业对能给其带来更高利润的客户,是没有理由不去提供贵宾服务以争取和维持他们的。这也是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所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然而,在基层的税务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所,也冒出一个VIP税务所,这就很让人迷惑了。(5月8日《新京报》A05版《北京首设VIP税务所》)税务部门提供的行政服务具有典型的公共性质,与银行等服务行业的经营性质有着本质不同。而VIP税务所接待的纳税人自然是在纳税额上要达到VIP标准,才能享受到税务所的“贵宾服务”。

  而那些,也是占绝大多数的未达标准的纳税人,他们享受的服务就有理由打折扣吗?纳税没有多少之分,对纳税人的评价也不应以纳税额的多与寡为标准。纳税是与一个人的创富能力相挂钩,能力强者多纳税,能力少者自然也就少纳税。这里的“能力”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价值不同,但纳税则是不应带有身份标签的。依法交纳了一元钱的纳税人与交纳了一千万元的纳税人是平等的,他们都平等地享有要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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