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在我国不适宜开征,至少是目前!”在17日“南方经济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曾国祥提出上述观点。
国际上税种趋减
遗产税是对死者留下的财产所征的税,这些财产在死者生前已征过一次税,所以曾国祥认为遗产税是重复征税,并不科学。目前,国际上正出现税种减少、税制简化的趋势,而美国和我国台湾都在考虑取消遗产税。
曾国祥指出,我国目前的富裕人群的年龄为35-50岁,所以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他认为现在税务部门的工作主要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工作加以完善后,再考虑开征别的税种。
两税局分立弊端多
曾国祥认为,国际上通行的是一套税务机构。我国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分立后,人为把征纳税事情复杂化。税务人员迅速扩张,征收成本随即上升,同时加剧了两个机构之间攀比浪费之风,给腐败增加了空间,也增加纳税人纳税的难度。例如增值税和消费税是由国税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是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总额的7%征收,但它又是由地税负责,常使纳税人摸不着头脑。并且“某某国家税务局”、“某某地方税务局”的称呼不太科学,一个省甚至一个市的税务机关戴上国家的名义显得不伦不类,如果统一为“税务局”就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