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北京的企业在技术研发上投入越多,纳税将会越少。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北京市科技大会上获悉,北京企业用于技术开发费用的150%可以抵扣当年应纳税的所得额,如果当年抵扣不足,还可以在5年内结转抵扣。
这项对于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昨天会场上发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被明确写入。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投入100万元科技研发费用,在企业缴纳所得税时,可先从所得额中扣除150万元再纳税。
另外,为了鼓励企业培育科技人才,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意见》要求,北京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市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
近几年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一直是我国的发展方向,北京更是把建设创新型城市纳入“十一五”计划。在这一目标下,政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费用成为北京趋向创新型城市的加速剂。据了解,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比例仅7%左右。
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北京市此次还将政府采购措施列为今年开始实施的重点。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增加了自主创新的评分因素,并会考虑优先采购;对符合标准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进行政府首购;对重大创新产品、技术,面向企业、科研机构和院校进行技术研发订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