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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存废?建议全国听证

2006-5-19 8:54 新安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5月17日,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目前不会取消利息税。

  40多天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在上海表示,财政、金融部门对取消利息税正在进行具体研究。笔者闻之深感高兴,认为应鼓掌欢迎和助推,因为在基尼系数高企、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和教育、医疗、住房等的社会保障薄弱、居民负担预期过重的两面夹击下,对存款利息所得课税、且操作上又只能实行比例而非累进税率,税负自然更多地落到除了储蓄就几无其它投资渠道的中低收入者身上。

  其时,也担心有鼓倒掌的,特别是财税系统内主张利息税“上课”的力量会否一如从前,绕开税负公平基点而阻挡它“下课”。很快,这一担心就变成了事实。刘尚希认为:目前中国居民储蓄结构中,有钱人的存款远远多于普通居民,利息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这一解释,显然难以服人,存钱越多、纳税越多的公平观虽的确成立,但按比例征收而使各阶层税负同重、普通居民投资选择远远小于有钱人的现实却被回避了。

  不少学者也在力挺利息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以中国目前的国情,利息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样,不存在取消的问题。什么国情呢?未见他细说,但他的基本思想在一年多前就曾清楚表达,认为“组织收入”是开征利息税的首要功能。这就更使人纳闷:“组织收入”何时跃升为首要功能了?难道只问收入、不看谁在负担?

  不知,主张利息税继续“上课”的官员、学者,是否思考过来自民间、学界、全国两会上呼吁它“下课”的声音?鉴于利息税存废有争议,且由来已久,笔者建议,组织一次全国听证会,使分歧的多边意见能充分表达、公开博弈,把存、废理由说透听透,看什么才是广泛共识———毕竟,事关广大人民利益,这么做也合于税收是国家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契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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