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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营业税再起波澜 五年大限直刺炒房客

2006-5-30 8:56 365地产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两年内转手个人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将演变成五年内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当《第一财经日报》这则爆炸性的消息传出以后,南京业内人士描述出这样一幅景象:“2001年5月份以后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源都将流出二手房市场,南京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就只能是房改房而不可能有二手商品房的踪迹了。”如此具有“杀伤力”的消息真的属实吗?假如属实,南京二手房市场将面临何种境地?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相关的各界人士。

  南京市地税局:尚未接到通知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他们已经在国税总局得到证实,购买不满五年转手的个人住房将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五年内转手的个人住房还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去年6月1日国税总局、财政部和建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规定个人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应全额征收营业税。这就是后来导致南京二手房市场有长达四个月低靡的楼市新政。在去年,国税总局也几次重申对二手房售出购进的差额部分应征收20%个人所得税。去年6月,个人所得税在南京强制征收了4天之后不了了之,而在10月份国税局再次重申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南京楼市仍奉行个税自行申报的原则。此次国税局重提,个人所得税堪称卷土“三”来。

  然而,消息在取证时,南京地税部门直接表示,他们并没有接到国税总局关于房地产交易税务调整方面的任何通知。南京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截止到目前为止南京房管部门未接到任何有关征收个税或者营业税征收年限延长的文件通知,他们所看到的,也是网上的消息。并且他个人认为,如果国税总局下达了相关文件,也会根据不同城市的不同特点做相应的政策调整,不会“一刀切”。

  南京中介:可行性非常低

  “太荒唐了!”我爱我家市场部经理舒莉莉接受采访时激动地说,如果真的施行此项规定,那么2001年5月份以后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源都将流出二手房市场。01年时房价还相当低,征收全额营业税以及按照差额征收个税,卖房者拿出的税费,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房源量的急剧萎缩会直接刺激房价上涨,那么政策的出台就不是在稳定市场,而是在刺激房价上涨。

  南京中广置业一位资深经纪人在得知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可行性非常低”。该经纪人表示,如果5年内转手的二手房都要征收营业税,还要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南京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就只能是房改房而不可能有二手商品房的踪迹了,因为房地产市场的逐渐火热只是近几年的事。投资购房者和卖旧换新购房者将彻底绝迹于市场,南京全市二手房的月成交量会从现在的数千套降低到几百套。

  市民:等上5年再售

  市民戴先生在去年初的时候换了套新房,手上那套旧房本想在年底出手,不料2年内转手将全额征收营业税的新政让他推迟了售卖的计划。今年年底,他手上的这套房子满2年大限,如果不出什么问题,这套老房子年底就可以顺利上市了。如今,他从网上得知2年大限很可能将延长到5年时又不得不再次推迟计划。“我会再等3年,一方面自己本来不是炒房的人,不急着卖出去,另外新政策一出,房源减少,价格会上去,3年之后也许还能多赚一点。”

  采访中,记者发现,正在等到2年大限到来的市民都有推迟售房的计划。而正打算在主城区给孩子买套学区房的郭女士则表示担心,房源少了,价格肯定会上涨,而且税收的那部分钱很有可能转嫁给我们买方,吃亏地还是购房者。

  专家:给二手房投资炒房客致命一击

  假如政策真要实行,将对二手房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南京大学教授,长三角不动产研究中心秘书长葛扬表示, 将二手房2年内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延长到5年是对“国六条”政策的延续,“国六条”提到要加强房地产流通环节的管理,此次延长二手房转手征税时间,提高了投资炒房的成本,应该说对二手房市场上的炒房客打击很大。但另一方面,以调整、改善居住条件的被动型投资者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对于个人所得税从自愿申报将转成强制征收的传闻,葛扬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即使实行,征收的比例也不会一步到位。“强制征收对房地产市场冲击比较大,虽然能够控制投资投机,但正常的交易行为也将因此受到打击。”

  据了解,目前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征税涉及的税种包括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南京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专家指出“调控房地产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某一个政策即使理论上实行效果好,现实中也将遇到很多问题。”

相关热词: 二手房 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