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境内资产评估增值总计为2.2亿元,对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徵收入库,直接转计中远集团总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
这份名为《关於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重组上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称,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评估後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计算折旧和摊销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重组上市过程中也曾获得税收优惠。
中远总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共有8家,分别为:中国远洋、中远太平洋、中远国际、中远投资、中远航运、中远发展、中集集团、中集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