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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北大召开

2006-5-22 12:56 北京大学新闻中心 【 】【打印】【我要纠错

  5月19日-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世界税法协会(ITLA)、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北大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的“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暨北京大学与密歇根大学税法高级论坛在北京大学召开。

  此次会议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之下召开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因此,法治、税收法治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而税收司法是税收法治的重要一环。中国的税收司法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次研讨会旨在通过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切磋研讨,为中国税收司法的进一步发展献计献策,共谋良方;进而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促进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国际学人间建立深厚的友谊!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也将大大推动我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从而在我国法学史、特别是财税法学史上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两天的研讨会上,与会者围绕“税收司法、税收法治与和谐社会”、“国际税收司法发展趋势”、“税收司法改革与纳税人权利”、“税收司法与税收执法的关系”、“税收司法组织体系”、“税收司法与税法职业发展”、“税收司法程序完善”、“转让定价”等8个专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来自美国、德国、日本、荷兰、泰国、哥伦比亚等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及我国内地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的国外著名专家、学者有: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Reuven S. Avi-Yonah教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David Laro法官、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日本东京大学金子宏教授、德国律师Frank Roser博士、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Yariv Brauner教授、哈佛大学国际税法项目原执行主任Richard Ainsworth、波士顿大学Diane M. Ring副教授等。

  研讨会开幕式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世界税法协会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孙在雍副会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郝昭成会长、北京大学张国有副校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院长分别为研讨会致词。北大中美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康奈尔大学前校长Jeffrey Lehman教授为大会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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