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房价居高不下的困境,日前有专家建议对非自住又未办理租赁手续的住宅征收物业闲置税。幸亏只是建议,否则还不知道有多少“闲置税”可征。
仅举一例,这几年,由于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问题的困扰,老百姓不怎么敢花钱,造成消费率过低。尽管征收利息税,银行里居民存款仍然年年上涨,也没见哪个专家敢给政府出主意说,开征存款闲置税,由此把大笔存款“逼”出银行,让百姓花钱,带动疲软的市场。假如真有专家出这样的点子,那肯定要受“亿夫所指”!
这里且不论专家建议征收“物业空置税”是何种“高见”,也不说是否切实可行。问题是,开征新税关系到方方面面,一定应慎之又慎。
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税收是最主要来源)增幅较快,超过人们工资收入和GDP的增幅,社会对此已是啧啧有声。就如现在能源紧张,说了几年的燃油税,也没有轻易出台;再如遗产税,据称可缩小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但也只见讨论,不见实施。这说明对于征税,政府一直非常慎重。所以,不能因为现在房价上涨,就轻率地建议开征物业闲置税。
现行税收体制基本框架,是1994年税制改革搭起的。这次税收改革明确划分了国税和地税税收种类(有些税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近年来,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成为高房价的推波助澜者呢?从税收看,城市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契税、印花税,都属于地税范畴,收入归地方政府。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某些选择也就不难理解了。如何稳定房价,专家的意见历来极受重视,正因为如此,专家更应该慎言,不宜动辄建言开征新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