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入世”时的承诺,中国已于2005年取消了对汽车进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2006年,汽车的进口关税还要进一步下调。小轿车进口关税,从2006年1月1日起由上年的30%降到28%,2006年7月1日起再降到 25%;汽车零部件关税,2005年平均为12.27%,2006年7月1日起将降到10%。到今年7月1日,中国 “入世”时在机械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所有承诺均已兑现。而根据商务部去年10月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订的关于CEPA第二个补充协议,从2006年1月1日起,对香港、澳门特区输往内地的货物,包括全部机械产品和零部件,都实行零关税。不过,港澳输往内地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在香港或澳门进行实质性加工,并在港、澳增值30%以上 (即在香港或澳门获得的原料组合零件、劳工的价值和产品开发支出价值的合计与出口制成品离岸价格的比值等于或大于 30%),并且最后的制造或加工工序应在香港或澳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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