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地税出台了《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旧有办法随之废止。
新办法规定,税务机关今后将通过三种方式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一种是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可执本人身份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第二种是为单位职工的特殊需要集中开具完税证明:由代扣代缴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批量开具完税证明。最后一种方式是年终一次性开具完税证明: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税务机关汇总纳税人全年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税纳税情况,经核实后,主动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