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肯定要合并,税率也要下调。我认为合并后的税率肯定低于30%,但15%则是不可取的。”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6月25日召开的“公共财政改革与中国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企业税改革与企业发展圆桌会议”上称。
史耀斌认为,税制改革考虑的不仅是企业税负问题,更要考虑财政收入和承受能力,同时也要根据周边经济互补的国家的实际税负情况。
史耀斌表示,税前费用扣除要统一起来。
“现在大家讨论改革将实行哪种方式,我认为这不是内外资谁向谁靠拢的问题,如果硬是要做一个比较的话,我还是赞成内资企业税费要向外资靠拢。”
对于有人认为新税实施会对引进外资产生不利影响的担忧,史耀斌认为,新税实施后外资企业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为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实施新税后,对于旧的外资企业将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仍让他们享受优惠政策,过渡期之后再进行转变。而对于那些新企业则将按照新税率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