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国将首次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 利息收入免征税

2006-6-20 16:41 中国新闻网·王永康 顾钱江 【 】【打印】【我要纠错

  据新华网报道,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20日表示,中国将于近期首次在全国发行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这种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

  有关负责人表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由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与中国原有的凭证式国债一样都是储蓄国债的一种,是由一国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一种不可流通国债。这两个品种将在中国长期并存。

  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可流通、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和付息方式较为多样等特点。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但由于凭证式国债采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导致凭证式国债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比较困难。

  自2003年起,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了储蓄国债创新的研究。本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部分商业银行为试点,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就是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创新,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力争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展成为老百姓最欢迎的投资品种之一。

  据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七家银行已获得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代销试点资格。总共预计将有6万多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

相关热词: 储蓄 国债 利息 收入 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