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5日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议,中国将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并对5个最不发达国家商品实施零关税。
财政部表示,为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将对原产于安哥拉、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等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零关税。
此外,根据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补充协议,中央政府决定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并完成了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第四批商品实施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