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网上交易也将经过工商等部门的审批。记者在商务部近日下发的《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获得了这一消息。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网上交易参与方案中规定: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绝大多数在网上开设的商店都没有办理工商执照,而网站对商家也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要求。
对此,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工商登记法规中虽然没有对“网上交易”这一领域作出相关规定,但原则上,以营利为目的的网上小店和网站也应该在工商注册登记后,办理营业执照,这样才是合法的。
同时,商务部指出,在工商注册后的网上商铺,也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
据悉,由于网上商铺不属于服务类的范畴,因此应缴纳国税,即增值税。而按照规定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规定,纳税比例为4%,而不同的经营范围则有不同的起征点,例如电子类商品起征点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