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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立法程序

2006-6-4 12:22 上海青年报·郭小兰 【 】【打印】【我要纠错

2006年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会议实录

  记者3日从2006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有望在年内完成立法程序。其中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改革将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介绍,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2005年国内增值税总的收入超过了1万亿元以上,占整个税收比重46%;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计提供的税收收入超过5000亿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超过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因此两税的改革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透露,新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将包括以下内容:实行法人所得税,即按法人纳税;引入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针对没有在国内注册的外国企业,界定他们的纳税义务;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要更多地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这将成为今后税收优惠方面的一个趋势;另外,由过去的区域税收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据了解,增值税转型已在东北进行了近两年试点,为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转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筹措更多的税收收入,更重要的是要使税收工作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并逐渐与国际税制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