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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一”尚在期望中

2006-6-17 15:12 中国经营报·厉林 【 】【打印】【我要纠错

  内资企业对“两税合一”的要求颇为迫切。张宏伟、张文中、许荣茂、尹明善等内资老总都助推过此事。

  近日,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表示,“两税合一”目前已经到了可以实施的时机。也有财政部权威人士透露,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税合并的草案几无悬念。据了解,在两税合并的方案讨论过程中,政府各个有关部门会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给予企业合理的过渡期。

  政府的姿态似乎显示“两税合一”的成行已为时不远,而现实的操作还尚待时日。

  外资概念难区别

  内外资税赋合并的问题已被讨论多年。“两税合一”主要是指内外资所得税的统一。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名义税负是15%,实际税负水平是11%;而内资企业名义税负是33%,实际税负水平达22%,相差18%.“相差18%意味着,同样是1亿元的利润,外资企业要少缴纳1800万元的税。”物美集团副董事长吴坚忠表示。

  实际上,如物美这般纯粹的本土零售企业正在日渐消失。如今在零售领域,很多企业的所有权正在发生改变。“国美总裁黄光裕曾抱怨,国美分明已经属于外资企业,却没有享受到外资的优惠待遇。”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曾在一次演讲中笑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随着资本的多元化,民族企业的观念正在淡化,外资以兼并重组方式推进进入步伐,而更多的内资企业也在境外上市,资本日趋多元化,内外资的界限模糊,执行起来也很困难。国家提出重点扶持的20个零售企业‘国家队’也大部分不是100%的本土企业了。”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批发与零售研究中心主任洪涛,混合经济是未来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而外资优惠的政策执行起来将更复杂,收税成本很高。农业税取消的部分原因也正在于此。

  零售专家郭志军表示:“去年,商务部一年国家审批的外资企业有1000多家,是前些年的3倍多,来势汹汹,在此时拉平与外资的区别待遇,也是符合当前发展形势的表现。”

  非显性优惠更高

  “国家给予外资的优惠很多是隐性的。”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告诉记者。如果说税率上的差别是外资优惠的主要表现,那么隐藏在数字背后的是更多的非显性的不公平待遇。兼任几个城市招商顾问的营销人士樊晓军告诉记者,国家政策落实到不同区域,经常会显示出倾向性。“招商时减免,甚至通过变相奖励,返还多少当地税金,这都是可以谈的。”樊晓军透露,愈是内陆地区、经济开发区,政府的优惠更大,返还30%,40%甚至大部分的税金,当地政府都情愿。因为没有这个力度,外资请不来。

  “国家一直对这种非显性的税金优惠查得很严,所以当地政府一般都会通过变相的科技奖、就业奖,返还税金。”樊晓军表示,这是很多招商部门公开的秘密。

  洪涛表示,虽然国家对于商业企业的内外资税率优惠政策把得比较紧,但是外资已经站在一个非常强势的位势。

  樊晓军透露,外资企业在选择投资区域时,一般都会比较,从地价、租到各种税金,看哪个区域的政策更优惠。虽然,内外资税率除了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政策之外,其他税种都是一视同仁的。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引资心切,只要能有带动就业和消费,从地价、房租到税金都会不惜血本地让步。税金只要是归属地税的部分,谈判时都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优惠筹码。

  “商业是一个竞争性非常强的行业,对资金需求非常强,而资金链正常流转对于连锁模式的零售企业尤其关键。”洪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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