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已不能全面体现和贯彻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征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配合汇算清缴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重新设计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简化了主表。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简化了主表的填报项目,由原来的80行简化为35行。
二是增加了附表。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增加了《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抵税明细表》,新增附表完整记录了企业的调整数据,便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准确核算和掌握税收政策。
三是明确了适合所有查帐征收企业的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四是增加了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的纳税申报表。
五是实行分类申报制度。为适应企业会计核算的不同要求,在主表统一的前提下,对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分别设计了不同的附表。
六是明确了勾稽关系。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明确了主表与附表、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要求纳税人进行申报时,先填报附表,由附表的相关数据产生主表,这样既便于纳税人准确填报,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审核,同时,便于征管系统实施快速有效的管理,从而提高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