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上交易应免税吗
总体规模超过沃尔玛每年“逃税”近亿元
主持人:
越来越多的小白领在网上拥有了自己的商店,拥有商店正和拥有博客一样成为一种生活时尚。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目前已有1亿多网民,其中37.8%的网民在最近一年中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未来一年计划网上购物的比例达到58%.目前中国在线交易市场保守估计在400亿元左右,其中C2C(个人对个人)的交易额已达150亿元,规模已超过沃尔玛等传统商店。
问题是,在如此巨大交易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国家税收的流失,有关媒体报道说,按几大主要拍卖网站的成交额匡算,全国仅C2C交易“逃”掉的税收总金额就近1亿元。事实上,针对目前网上商店的逃税情况,国家有关部委已开始着手进行整治。日前,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便要求网上交易者“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业内人士表示,要求网上商户进行工商注册,除加强管理外,堵住这块税源中的漏洞才是目的。那么,如此巨大的个人网上交易是否应该免税呢?
大众评判台
“不应该免税”
刘伶:构成不公平竞争
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能因为是通过网络交易就可以逃掉。而且网上交易不缴税,对于现实中的商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网上交易本来就不用交纳房租,再加上不用纳税,就意味着成本大大降低,长此以往,实在的商铺便无法与之竞争了。
周海滨:顾客间接当了帮凶
解决税收的途径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购买电子商务网站商品,应该索要发票。现在当当网、卓越网的交易额都很大,但是索要发票的人还不多,一般认为没法报销,觉得没必要多一个步骤填写。其实不是运营商有意为之,而是顾客间接当了帮凶。
“应该免税”
赵文斌:时机不成熟
电子商务刚刚起步,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极少部分的大交易网站外,交易的数额难以掌握。显然指望交易者自觉缴税是不现实的。要解决网商征税问题,必须依靠规范成熟的电子商务。只有当资金流通过网上银行,网商征税才有实现。
常小宇:饥不择食
我看政府有关部门是饥不择食了。中国的电子商务比起美国差远了,美国还没有这样的考虑,中国在征税上倒这么积极。政府应该考虑采取什么措施来促使电子商务更好发展,创造更好的电子商务商业环境,而不是在如何多征税上做文章。
陈菁:先把市场规范起来再说
政府在收取税款的同时应该多考虑的是,应该付诸怎样的行动才能尽到自己的职责。现在的电子商务活动越来越成为大家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这个交易平台的混乱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政府既然要收税,那就要管理,先把市场规范起来才能谈得上去收税。
◆沸点特稿
应规范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小商铺
常燕杰 赛迪咨询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分析师
政府终于出面了,可能是看到后面所隐藏的近亿元的逃税款,也可能是出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虑。但不管怎么样,规范市场都是必然的现象。关心此举的网民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反馈,他们的有些想法其实可以借鉴,卖家会认为自己这么微薄的利润怎么还要再征税,买家会觉得以后再遇到有争议的地方就可以有地方讲理了。
我认为商务部在网上发布《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在只能是商务部的一个想法,一旦涉及到具体实施会非常困难。我觉得在C2C平台上,并非所有的交易都属于要征税的范围,没有办法能分清哪一部分能列入征税范围。很多人只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把自己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进行交换,我认为这部分人就不能列入征税范围。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如果真的要规范,我们需要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如何把这部分人从中划出来。
不过我觉得类似在淘宝网这样交易平台上的小商铺应该规范,虽然在规范时如果要强制性地操作,肯定会造成一部分人员的流失。但慢慢规范的过程是必要而且非常重要的,这不但能保护买家权益,也有利于C2C市场的健康发展。淘宝这样的交易平台一般都是采用第三方支付的工具加以限制,作为中介商先滞留货款,等买卖双方有回馈后再发货和发款,但实际上他们也仅仅是一家公司,并没有许多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采用信用积累,但这样的方式也会很容易被卖家钻空子,这都是在C2C上存在的问题。
虽然很多平台在宣传自己时都有一些安全承诺,但实际上一旦发生了纠纷后还是会扯皮,而且有的网站宣传也并没有达到他们所说的效果。我从一些平时关注过的平台的做法得到了一些启发,我们可以换种角度思考,比如介入物流,据我了解,有的B2B或是B2C就已涉及物流或者宣传过这种模式,我认为起码会对解决发生的问题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