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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可能继续调高石油资源税以分享卖油利润

2006-6-5 13:44 中国石油商务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来自香港的消息透露,中国内地的石油资源税明显较其他国家和地区低,加上国际原油价格持续处于高位,继中国早前宣布向石油企业实施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之后,目前正在研究大幅提高去年才调升的石油资源税。香港投资界的分析员普遍认为,由于内地刚落实征收特别收益金,相信石油资源税只会略为调高,不会大幅增加。

  早前,中石油集团的发展研究部体制改革处处长朱建军曾表示,为应对世界及中国的石油供求以及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等多方面的变化,将催生中国石油行业相关法规及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目前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分若干等级,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因此“国家要进行政策调整,资源税基数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事实上,中国自1993年实施石油资源税以来,一直到去年7月才作首次调整,但因基数很小,上调幅度不算高,当中原油资源税额由每吨8至30元,调整为14至 30元;天然气则由每千立方米2至15元,调高至7至15元。当时业内人士均认为上调幅度较小,所以估计有关方面还会再度调高资源税,更预期原油资源税最终会增至每吨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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