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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税合并新动向 外资引入质更重于量

2006-6-26 14:30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在6月25日召开的“公共财政改革与中国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企业税改革与企业发展圆桌会议”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肯定要合并,税率也要下调。我认为合并后的税率肯定低于30%,但15%则是不可取的。”另外他也表示,税前费用扣除要统一起来。

两税合并讨论开始升温,8月份初审结果备受期待(图:搜狐财经)

  同时,国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一次会议中透露,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紧起草企业所得税两法合一的草案,为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作最后的冲刺和准备。

  一系列的信息表明两税合并是近期最受关注的改革之一,随着8月份初审的临近,两税合并受关注的程度肯定会逐渐升温,相关问题也再次成为人民谈论的焦点。两税合并的问题是94年税改的遗留问题,考虑到当时抑制经济过热的同时注重吸引外资的经济发展战略,企业所得税采取了内外两套税制的做法,具体内资在税率档次,扣除项目和标准,税收优惠纳税义务时间等方面和外资企业存在很大的差距,税负大概是外企的两倍左右,现在两税合并就是要解决以上的诸多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首先关于税率的问题

  94年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内资名义税率是在33%,还有两档针对小企业的优惠税率27%和18%;外资名义税率存在18%和24%两档,基本上在经济开发区是18%的税率。但其中3%的地方所得税基本是不征收的,所以外资名义税率是15%.从名义税率上看,外资税负是内资企业的一半,如果加上诸多的税收优惠和扣除标准上的差异,外资企业税负要低的多。据相关数据测算,内资企业税负大体在24%左右,外资税负在12%左右。

  两税合并在税率上的考虑是参照内资企业的税负确定税率在24%到28%之间,加上相关的税收优惠,内资企业税负基本没有大的变动;对于外资来讲税负可能比以前偏重。应该说名义税率的选择参考了企业税负,周边国家税率概况和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等诸多方面,基本上是科学的,同时也尊重了内资企业要求和外资企业公平待遇的要求,符合税收国民待遇的原则。

  设计这么高的税率,会不会影响我国引进外资的战略?笔者认为,税收环境只是吸引外资进入的一个方面而已,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各方面建设不是很健全,税收优惠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具;而现在我国经济表现出巨大的活力,市场建设和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已经具有相当的水平和吸引力,税收优惠已经不是外资考虑的首要方面。另外,公平的税收环境也是外资要求的重要方面,基本上说,外资也要求能够和内资在公平的税收环境中竞争。税收环境的国民待遇化也是我国改革逐渐完善的标志之一。

  其次关于税收优惠的问题

  在税收优惠方面,外资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比如,对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性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给予“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之所以设计这样的超国民待遇税收优惠,主要是处于招商引资的考虑,在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在现在我国内资已经焕发出很大活力的情况下,这种超国民待遇的做法布景成为成为了阻碍公平竞争的障碍之一,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引资的作用已经不那么显著,而且有被滥用的现象存在,副面作用显现。根据国际社会税收改革中税收优惠的改革方向和经验,我国在税收优惠上应该从针对外商的普惠制转向特惠制,或者说产业优惠。

  我国以前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普惠制的原则,注重外资量的增长,符合我国当初引进外资的战略发展,事实证明作用是很大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优惠原则已经显现出了一定的副面性。首先我国内资焕发出活力,针对外商的普惠制优惠阻碍了税收公平环境的形成,不利于内资企业的发展。其次,外资普惠制原则只注重外资量的增长,对质的提高没有政策导向。出现的问题是外资的投资结构不符合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再次,我国能源面临很多的危机,世界情况也不容乐观,外资的普惠制优惠无法选择集约型增长的资本,不符合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因此针对以上的问题,税收优惠应该转向以产业优惠和行业优惠为主,这样可以有选择地引进外资,选择高科技的外商投资,选择集约型增长的外商投资资本等,另外两税合并后,税收优惠有利于我国对宏观经济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调整,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的意义考虑,外资质的提高比单纯量的增长对我国更有意义。

  再次关于税前扣除标准的问题

  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上也存在较大的不同。较受关注的是在工资的扣除上。去年10月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是1600元,而外资是工资据实扣除,内外资在工资发放上承担的成本不同,资企业在工资发放上承担较多的成本,所以对于高级人才的竞争,外资企业往往敢于发放高额的工资,内资企业则处于劣势。事实上,很多的高级人才流向可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这方面也存在竞争的不公平。两税合并在税前扣除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分歧,就是要统一扣除标准。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设计诸多的操作性问题,很多的问题在今年才逐渐达成共识。基本的方向已经明确,从过去注重外资量的增长转变到现在对外资质的提高为主的方向上来,两税合并造成的外资量减少的可能性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震动已经很小,笔者认为,外资质量的提高能够弥补量的减少带来的可能的损失,毕竟长远的战略意义更为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