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东北三省一市“尝鲜”之后,增值税转型试点不久将扩大至华中六省;企业所得税改革时间表也已锁定,新企业所得税草案将于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在日前举行的“2006年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财税官员和学者不约而同地表示,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和增值税转型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两法合并:税改“牛鼻子”
“两法合并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牛鼻子’”,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要抓紧谋划,小心推出,到明年两会前,不能出现任何闪失。”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两法合并实现公平税负,解决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问题。目前,内资企业的统一税率为33%,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和15%.
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此次所得税改革的重要“篇章”。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今后税收优惠将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则告诉记者,未来优惠方式将从单纯的减免税转变为各种方式共用,比如增加扣除、减计收入,让各种企业都能享受到优惠。此外,优惠政策还要考虑一个过渡方案,给享受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一个适应期来考虑,决定是走还是留。
所得税税率调整后将对国家税收产生多大影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估计,如果仅考虑税率下调,2006年—2010年间内资企业每年税负降低幅度在1000亿元左右。但有关专家表示,如果综合考虑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这个数值将会有所下降。即使是1000亿元的成本,与我国近年来每年5000亿元以上的税收增收额相比,还是可以接受的。
两法合并对外资企业影响究竟有多大?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曼青分析,大型跨国公司几乎不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从中长期来看。至于在国内外资企业中占比超过70%的中小外资企业,由于含金量不高,它们的撤资反倒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引资结构。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则告诉记者,外资对外投资时考虑较多的是劳动力成本和市场等因素,税收优惠只排在第五位。
增值税转型:成本不是问题
到今年7月1日,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就整整进行两周年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司长李三江透露了一个好消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将力争尽早在全国推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此进行了详细测算。
目前的增值税改革方案中,最大看点就是允许企业采取增量扣除方式对固定资产扣除,而抵扣不充分已经成为我国增值税最主要的矛盾。
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对固定资产投入进行抵扣,所以增值税没有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虽然我国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但由于抵扣不充分,实际产品税负高于17%,既不利于产品出口,也不利于保护民族工业蓬勃发展。
有关专家表示,对增值税改革成本的考虑是推进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顶梁柱”,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占税收总额的70%,改革需要付出很大成本。
对此,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建议,为缓解增值税改革所带来的税收减少,可以采取过渡性措施,如暂时缩减抵扣范围、只对增量部分进行扣除等方式。而且,我国每年5000亿元的税收增收额也有能力承担改革成本。
作为增值税试点工作参与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税局副局长王晓旭表示,从哈尔滨的经验看,增值税改革的成本测算并没有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企业集中突击固定资产投资的现象并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