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于某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后,将享受免工商管理费和营业税的摊位转给他人经营,还向对方收取工商管理费和营业税。近日,即墨路工商所发现了此事,将对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于某失业后,发现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搞经营可免工商管理费和营业税,就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并在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租了一个摊位。今年4月中旬,她将摊位转给赵某经营。为了多收钱,她隐瞒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事实,除收取租金外,还每月向赵某收取工商管理费195元,营业税240元。后两人因故产生分歧,赵某一气之下到即墨路工商所反映了此事,工商人员这才发现于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