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谈到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审计调查情况时,他说,在开发区实行特殊的财税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开发区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李金华说,对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和四川6个省(市)所属87个开发区2003年至2005年6月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在开发区内实行特殊的财税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加速了资本集中,拉动了开发区经济增长;吸引和培养了高素质人才,推动了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发挥了辐射带动功能,促进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李金华说,从审计调查情况看,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在开发区内继续实行这些优惠政策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在国家级开发区中,东部地区的开发区占了绝大多数,而且设立时间早、发展程度高;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区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这使得在享受基本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下,东部地区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远大于中西部地区,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审计调查的6个省(市)开发区,2003年以来共减免税款183.56亿元,其中东部4个省(市)减免178.14亿元,平均每个省(市)44.54亿元,最多的达75.27亿元,而中西部两个省共减免5.42亿元。税收优惠政策还导致开发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税负水平相差很大,不利于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据对611户企业2004年度所得税负担情况分析,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的平均所得税负担率分别为11%和27.9%,相差16.9个百分点。此外,各地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的问题,如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违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由此导致国家税款流失66.47亿元。
━━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曾于2000年对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进行了清理。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各地违规直接返还税款的问题已大为减少,但依然存在以补贴、奖励等名义,通过财政支出变相向企业返还税款的现象。审计调查的87个开发区中,有65个制定了明确的财政返还政策,共622条;有79个开发区向企业返还120.15亿元。这一做法加剧了地区间“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由此形成的虚收虚支也严重影响开发区的财政质量。
━━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为“招商引资”,2003年至2005年6月,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违规低价出让土地7873万平方米,少收土地出让金55.65亿元。一些地方甚至在国务院明令禁止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采取先按国家规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返还土地出让金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等手段,变相低价出让土地。这一问题导致一些企业恶意圈占、倒卖土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针对目前区域性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一步有必要在逐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基础上,将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