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将于2006年8月1日开始,按照节约资源、减少损失、尽量降低纳税人负担的要求,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491号)指出,在这次换证工作中,除不更换正本外框外,总局决定副本套(封皮)也不更换,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副本套(封皮)。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发包括正本外框和副本套(封皮)的整套税务登记证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税务登记证件式样、标准》中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规格标准将做如下部分变更:
一、纸质内芯
(一)为保证新纸质内芯能够插入旧副本套,其规格比原标准周边各减少1.5毫米;
(二)版面顺序进行调整,排上页号;
(三)订本式,线缝中间。
二、副本套(封皮)
(一)尺寸与原来一样;
(二)中间透明翻页由目前2张改为1张,翻页应对开口,与旧副本套一致,以便统一内芯的制作和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