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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庄开征二手房个税 其他区县尚未执行

2006-6-21 10:59 新京报·张学冬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记者从链家、我爱我家等公司获悉,亦庄经济开发区从上周开始对二手交易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亦庄地税局有关人员证实了上述说法。

  据链家、我爱我家介绍,亦庄对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按照2003年北京市地税局等三部门文件执行,征收的税率为20%,基数则根据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交易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20%.据悉,海淀区曾执行对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执行下去。此前有消息称北京可能对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一直没有得到证实。

  昨天,亦庄及其他区县的地税局接受记者咨询时均表示,近期没有接到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征收个人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但亦庄地税局相关人员表示,该局已于上周开始征收该税。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亦庄有可能是全市的试点,因为亦庄以商品房为主,征收起来简单便捷。

  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我国房价持续攀升的一个原因是房地产投机行为难以抑制,“个税是不易转嫁的税种,不会影响房价,并可以切实调节卖房者的收益,对投机行为的抑制作用要好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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