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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房产新政:买卖二手房缴完税才能过户

2006-6-29 10:42 山西晚报·岳威  【 】【打印】【我要纠错

  二手交易将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款。昨日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了解到,我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将全面提速,今后所有的房产交易流程都必须设置缴税环节,未取得完税凭证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据我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经出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存量房交易环节各种税收实行“一窗式”征收,根据交易双方的不同,分别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13种税费,而业主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出具完税凭证,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税收一体化并不是只针对二手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产税收一体化提速将上伸到房地产的建筑、安装领域,下延到房地产的使用租赁环节。

  同时,为了堵塞房地产税收方面的漏洞,我省地税、国土、财政、建设等部门还将联合成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今后各房地产业相关部门将实现信息共享,没有缴税将得不到产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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