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于日前下发了《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06年6月中旬开始统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
《通知》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了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方案,推行方案中对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范围、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要求、推行步骤、职责分工、培训工作、实施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等各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通知》以附件的形式还列示了关于对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培训的提纲,对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安排,明确指出培训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课时安排等具体实施内容。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近期到税务机关按照一机多票升级流程到验机窗口领取《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交接单》认真填写企业信息后开始办理升级业务。
《通知》 指出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有关情况的通报》(国税函〔2006〕517号)中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推行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