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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征住房营业税不得违背政策

2006-6-2 9:11 山西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政策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要全额征收营业税。《通知》还对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税务总局还要求,各地不得擅自出台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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