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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建制堵外资逃税通道 外资企业加紧税收筹划

2006-7-8 10:10 财经时报·杨纯 【 】【打印】【我要纠错

  为有效反避税,税务总局正在积极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预约定价管理制度,并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进行联合税务审计,以强化跨国税源监管。目前,更严格的反避税措施正在紧张制订之中。

  跨国公司关注两税合并进展,或许另有目的。

  业内人士近日向《财经时报》透露,针对两税合并(原意为:中资和外资企业按照相同的所得税税率纳税)的政策走向,许多外资企业正在聘请会计或律师事务所等咨询机构,积极设计新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接受《财经时报》专访时,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曼青说,追求税负最小化,进行税收筹划,是外商投资考虑的一项基本内容。但她同时表示,由于两税合并可能增加外资企业税负,此举还意味着,跨国公司可能会乘两税合并落实的空间,加快利润转移。

  有鉴于此,国税部门正加紧建制,以堵防两税合并之后,外资企业可能加剧的通过转移利润实现的“逃税”行为。

  而关于两税合并的最新进展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列入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预计8月进行一审,明年上两会,如能顺利通过,有望于2008年开始施行。

  外资税负可能增加

  按现行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定名义税率都是33%.但由于设立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享有15%~27%不等的优惠税率,以及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并在工资、捐赠、交易费用等诸多方面具有税前费用扣除标准优惠。因此,外资企业实际税负在10%~15%左右,相比之下,内资企业实际税负约为25%,两者相差10个百分点以上。

  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公开,细节不得而知,但按照财政部官员此前的说法,两税合并后的所得税税率,肯定不高于30%.坊间此前有24%、25%、27%、28%等多个版本存在。

  “两税合并,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可能会增加。”社科院财贸所一位专家判断。该专家的理由是,由于新的税法可能取消外资企业“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并对税收扣除标准进行一些调整,即使把所得税税率降低几个百分点,实际税负的变动可能还是“增大于减”。不过合并后实际税负增加多少,“还要根据出台法案实证测算”。

  转移利润动机加强

  “如果两税合并后外资实际税负增加,税后利润降低,则可能加剧外资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毕竟外商投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何曼青说。

  事实上,即便是在现行税负下,很多外资企业也都在通过“高进低出”、“低进高出”等转让定价手段,或以“随意列支”做亏报表,来转移利润、减少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是,近几年外资企业亏损面在50%以上,年亏损额超过1200亿元,60%以上的外资企业存在逃税或避税行为,导致每年至少有1000亿元的外资企业税金未能入库。

  在IBM大中华区税务经理彭飞看来,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如果目的是利用廉价劳动力进行加工出口,则对成本因素比较敏感,税负的增加将加剧其利润外转;但如果是为了占领国内市场,则投资环境和市场潜力对其吸引力最大,税收优惠的变动不会改变其基本的经营策略。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政处副处长何俊雄表示,虽然两税合并不能成为外资利润转移的理由,但税负的提高,却可能实际增强其利润转移的动机。

  其实,根据其产业链布局,将利润分别安排在原材料、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来实现,并把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和地区,是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和安排的普遍现象。

  “如果税负增加所减少的利润,高于转移利润所花的成本,外资利润转移无疑会加快。”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专家嵇绍军说。实际上,很多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到维尔京和开曼群岛等避税港,就是因为这些地方所得税税率极低,并且避税成本低廉。

  严格反逃税措施

  不过,外资企业的利润转移也未必那么容易实现。

  税务总局一位官员表示,为有效反避税,税务总局正在积极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预约定价管理制度,并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进行联合税务审计,以强化跨国税源监管。目前,更严格的反避税措施正在紧张制订之中。

  这也给在华跨国企业带来了压力。普华永道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四成跨国企业认为,中国是亚太区中给它们带来最大税务挑战的国家。在这次调查中,有66%的跨国企业认为,转让定价对它们来说是一项最大的考验。

  彭飞则分析,转移利润涉及外汇管理、税收征管和海关检查等各环节,“不是想转移就能够转移的”。并且将来还要推出定价预报制,要求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和产品价格,都必须公开明确,转让定价监管实际上已经越来越严。

  但业内专家认为,现行的双轨税制,还是给避税行为提供了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为反避税打下良好基础。“尽管外资利润转移可能会加剧,但不能成为阻碍两税合并的理由。”

  背景近年来,税务机关平均每年对230户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累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多亿元,调整补税30多亿元,弥补亏损80亿元。2004年,国内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51%-55%,其中很大部分是不合理的亏损。仅按此推算,跨国公司在国内避税就超过了300亿元,而美国企业盈利面高达90%-95%,平均亏损面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