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本周发布了《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为二手房交易设置了最低计税价,以遏制因此造成的税收流失。该通知今年10日1日起执行。而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成都还没有实施这样的规定。
据成都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有关规定: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尽管目前房管部门有相应的一些指导价格,如果交易低于指导价格那么就只能按照指导价格来执行。但是这个价格是2000年执行的,一直都没有变过,而房产价格也是近两年疯涨起来的。实际交易价格一般都高于指导价格。而如果要像北京一样实行计税价格标准的限定,还需要许多部门的审批。